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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5月广东经济运行简况

发布时间:2024-07-02 10:39 来源:广东省统计局网站 【打印】

  1—5月,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广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省经济延续恢复态势,总体运行平稳。

  一、工业生产稳定增长,电子行业支撑作用强

  1—5月,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5780.61亿元,同比增长6.5%。分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增长3.8%,制造业增长6.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7.9%。分行业看,全省在产工业行业大类增长面69.2%。重点行业中,消费电子市场保持火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18.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长3.2%,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增加值增长15.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加值增长6.7%,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7.6%。高技术产品产量快速增长,新能源汽车、智能手机、集成电路、工业机器人产量分别增长23.6%、24.3%、35.0%、38.8%。

  二、规模以上服务业较快增长,交通运输市场运行平稳

  1—4月,全省规模以上服务业(错月统计,不含批零住餐、金融业和房地产开发业)实现营业收入16947.05亿元,同比增长9.0%。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分别增长10.0%、15.0%、8.5%。

  1—5月,全省货运量、货物周转量同比分别增长0.7%、2.9%。其中,民航完成货运量、货物周转量增长26.8%、24.2%。港口货物吞吐量增长5.9%。客运市场保持较快增长,全省客运量、旅客周转量分别增长15.9%、27.1%,其中,高铁客运量和旅客周转量分别增长16.7%、12.0%,民航客运量和旅客周转量分别增长25.2%、37.0%。

  三、工业投资持续快速增长,新领域投资增势良好

  1—5月,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2.4%;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2%。在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等支持带动下,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增长27.5%。实体经济投资持续发力,工业投资增长16.6%,其中,计算机、通信和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投资增长31.1%,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投资增长14.5%,汽车制造业投资增长12.2%。新领域投资增长较快,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21.0%、30.2%。基础设施投资中,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投资增长11.4%,铁路运输业投资增长11.3%。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16.7%,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34.0%。

  四、市场销售平稳增长,升级类消费需求持续释放

  1—5月,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720.68亿元,同比增长2.1%。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市场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7%,乡村市场零售额增长5.0%。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增长1.9%、餐饮收入增长3.3%。基本生活类商品零售增长较快,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饮料类,烟酒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1.1%、12.3%、4.7%;以旧换新政策带动升级需求释放,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体育、娱乐用品类,化妆品类,通讯器材类分别增长4.6%、16.7%、10.1%、8.6%。线上消费保持较快增长,全省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同比增长7.7%。

  五、居民消费价格略有上涨,工业品价格降幅收窄

  1—5月,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0.1%,涨幅比1—4月提高0.1个百分点。5月份,CPI上涨0.4%,涨幅比上月提高0.2个百分点。

  1—5月,全省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下降1.6%,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IPI)下降1.9%,降幅比1—4月分别收窄0.1个、0.3个百分点。5月份,PPI下降1.1%,IPI下降0.8%,降幅比上月分别收窄0.5个、0.8个百分点。

  总的来看,广东经济运行总体平稳,新动能快速成长,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但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内有效需求依然不足,当前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基础仍不稳固。下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坚定信心、真抓实干,促进各项政策落实落地,更好担负起经济大省勇挑大梁的责任使命,推动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

  附注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2.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4.旅客(货物)运输:铁路、民航、管道运输量来源于境内各铁路、民航和管道运输企业;公路和水路运输量来源于省交通运输厅统计调查数据。港口:来源于省交通运输厅联网直报港口企业。居民消费价格、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