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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展蓝皮书2024 | 第12期:广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对策建议

发布时间:2024-08-05 17:02 来源:《广东发展蓝皮书:广东发展报告(2024)》 【打印】

  广东实施“百千万工程”,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应在县域内统筹要素资源配置和生产力布局,切实发挥规模经济效益,加快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撬动“百千万工程”全面推进。

  一、组建强县富民运行平台

  支持各县以市场化经营为导向,统筹辖区内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组建选项强县富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运行平台,打通村集体对接市场的渠道,进而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的造血功能。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尤其是集体经济薄弱村)和农户以土地(或者土地指标)、资金、技术和劳动力等要素入股,并视情况相机引入符合条件的行业龙头企业,鼓励社会资本参股共建共治共享,探索建立“集体资源+村民资产+社会资本+国有资本”融合经营机制。充分利用珠三角地区人才与创新优势,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强县富民平台可以主动在广州、深圳等城市反向设立飞地园区或者楼宇经济总部,通过“以税抵租”等模式,引进创新资源和要素,并将创新产品回流到飞入地进行低成本的生产制造,为农民创造更多的就地就近就业机会。

  二、深化乡村规划制度改革

  可考虑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林业大县,设立县域“国土空间数据融合”改革试验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精神,以林地“一张图”为重点,加快跨部门国土空间数据融合,将“多规合一”改革进行到底,提升行政效能。针对“点状供地”政策缺乏可行落地机制问题,应及时跟踪总结全省首批54个镇村国土空间集成规划试点经验,加快制定村庄用地打开政策,解决点状供地的规划前置限制问题。同时,制定点状供地实施指引,从项目准入、规划管理、用地报批、供地方式、登记发证、实施监管等方面,全流程明确点状供地的管理要求。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从试点性向普遍性推广,因地制宜探索建立基于新增耕地、建设用地、碳汇量等增量资源价值发掘利用的闭环式资金筹措路径,加快优化镇域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盘活存量用地资源。建立集体土地利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在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前提下,探索赋予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同等使用、收益和转让的权益,逐步取消对集体土地入市的不合理限制,允许集体经济组织根据需要自主决定进入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真正畅通城乡土地要素流动。实施县域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弹性布局”规划管控改革,推动各村要素资源“抱团”向中心镇、县城等优势地区腾挪集聚,最大化发挥价值创造功能。

  三、全面引入农业标准地改革

  守牢粮食安全底线,以提高粮食产能、耕地质量和绿色发展水平为导向,加大人口流出地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力度,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分类设定亩均带动农户、劳动力、投资、农技推广、绿色发展、产出水平等准入标准,加大高质量农业项目投资招引力度,让好的农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更优质的规模经营主体集中,提升农业规模集约经营程度。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全过程转型、全链条升级以及全环节覆盖,完善粮食与生态安全利益补偿机制,不断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水平。

  四、以宅基地改革助推城乡融合发展

  优化县域村庄规划,对于人口大规模流出的地区,应推动村庄适度合理归并,提高村庄建筑密度,改变村庄建设零乱、散、差局面,促进农民居住水平和生活质量逐步提升。提高县城、中心镇等人口承载能力,大力实施“以房等人”行动,加快圩镇、县城等安置小区建设,多渠道解决房源问题,探索带安置方案用地出让模式,要求国有出让土地商品房项目或者城市更新项目配建一定比例的房屋作为安置房源,亦可借此消化市场商品房存量房源与库存。探索“货币腾退”“房屋置换”“以地养老”“入股分红”等多样化的宅基地退出模式和补偿政策。利用土地复垦指标交易收益,在不增加或者少增加财政负担情况下,置换城镇房屋或者养老服务。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资格权在县域范围内有偿选位、异地实现。鼓励圩镇、县城等优势区域的村集体在保障村内农户居住前提下,将剩余宅基地进行拍卖,由县域内享有宅基地资格权的农户参与竞拍。为落实“一户一宅”原则,竞得人将户籍所在地的宅基地将无偿归还村集体。对于有开发价值的老房屋和古村落,鼓励村集体或强县富民公司集中收储,通过“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村集体经济入股+企业运营”等多种方式,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五、实施数字赋能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

  打造省市县乡村户六级一体贯通的集体经济数字应用系统,实现村社数据一应俱全、资金运行一键审批、资产经营一指激活、阳光公开一览无余。加快农业数字化转型,以提升县域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水平为抓手,通过农业大数据平台、数字农业园区、农机装备数字化转型和农产品电子商务等平台,加快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按照“互联网+基础模块标准化+特色模块地方化”的模式,建立农村产权供需服务数字平台,统一交易规则,企业“云上选地”,为产权交易提供权威的供求信息验证与披露、交易撮合、在线签约备案、产权变更登记与资金结算、优惠政策兑现等服务,整合开展资产评估、抵押融资和法律咨询等业务。最后,实施“数字帮扶行动”,让数字资源进一步下沉乡村。比如,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与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等央企合作联建联营,通过BTO(即建设—转让—经营)的投资方式,让村集体成为宽带虚拟运营商,解决劳动力就业,共享发展红利。

  (摘自广东省委党校课题组《借鉴浙江经验,以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撬动广东“百千万工程”全面推进》,执笔人:杜茎深、陈伊翔。标题为编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