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兴起、普及以及数字技术的快速更迭,由数字产品、数字服务、数字技术、数据信息为标的物的数字贸易对全球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越来越强,成为新冠肺炎疫情之下推动世界经济复苏的重要力量。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数字经济第二大国,数字贸易发展前景十分广阔。新时期,应充分利用好我国数字经济基础雄厚、数字技术领先、应用场景广阔、市场容量巨大等先发优势,充分释放数字红利,在数字贸易发展定位、国际规则制定、法律法规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做稳做实,使之成为推动外向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生力军。
加强数字贸易发展顶层设计,明确数字贸易发展方向。行业主管部门应明确数字贸易的内涵与外延,统一统计测度口径,出台促进数字贸易发展的指导意见,明晰我国数字贸易发展路径。
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数字贸易发展基础。互联网是发展数字贸易的重要载体,应加快城镇和农村网络普及;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我国在5G技术领域的优势,打造数字化程度更高、智能化水平更强、网络化连接更广的综合型数字基础设施。
加快数字产业化进程,提高数字贸易发展活力。数字产业是数字贸易发展的基础,应进一步推动数字产业与第一产业、第二产业深度融合,利用数字技术带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促进数字辅助性服务规模化发展;加速传统服务业数字化变革,推动更多传统服务业态加入数字化转型行列,扩展可数字化服务范围;在保证国家经济安全、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鼓励、支持利用数字技术发展新业态、新模式。
完善数据监管机制,试点数据跨境安全流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信息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已经开始大规模跨境流动。我国应加快相关领域研究,对数据跨境流动进行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数据跨境流动的安全可控,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家数字贸易示范区等开放高地先行先试,探索数据有序开放、安全流动、风险防控的方法和路径。
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大力拓展发展空间。当前,国际社会对数字贸易规则主导权的竞争越发激烈。我国应积极参与全球数字贸易规则谈判,对数字产品非歧视性待遇、数据跨境流动、数字服务税等关键议题,加紧研究并明确中国规则,提供中国方案,发出中国声音;以“一带一路”倡议、多双边自贸协定为抓手,拓展与国际社会在数字贸易领域的合作,以合作推动共识,拓展我国在数字贸易领域的“朋友圈”。
(作者系中国服务外包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国家数字贸易专家工作组成员 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