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政府投资基金快速发展,随着政府投资基金的数量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各地政府陆续制修订管理办法,加强规范管理,推动其更好发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撬动社会资本、引导新兴产业发展等重要作用。2020年以来,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18个省区市制修订管理办法,深圳、苏州、杭州、合肥、青岛等主要城市也大胆改革探索,呈现出一些典型的政策变化特点。省发展研究中心系统梳理部分省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变化情况,为优化我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提供参考。
各地政府投资基金政策变化呈现出以下5个方面的趋势:一是优化组织架构,加强集中统一管理。二是明确投资重点,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主题基金。三是突出市场化运作,放宽返投要求。四是提升资金利用效益,优化基金存续期和退出政策。五是优化投资生态,完善尽职免责机制和激励机制。
总的来看,为推动政府投资基金的健康发展,我国主要省市在强化基金引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破除制度藩篱推动产业发展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相比之下,《广东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于2016年出台,缺乏相关细则,尚未结合我省产业发展形势和需求进行修订,政府投资基金促进成果转化、引导产业升级和培育未来产业的功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建议我省加快完善政府投资基金的总体设计,修订优化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投资基金运行体制机制。(李宁宇)
(来源:省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领导参阅》第35期《部分省市政府投资基金政策变化研究》,执笔人:张冬霞、李宁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