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集体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省发展研究中心组织省农科院课题组,聚焦发展壮大我省农村集体经济,开展专题研究。
一、基本情况
我省是农村集体经济大省,村组两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数量多,集体资产约占全国1/6。我省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高,超过千亿元,其中,经营收入是主要来源,发包及上交收入也占一定比例。但是区域差异大,集体经济收入近九成在珠三角地区,粤东粤北地区合计占比不到一成,粤西地区占比最低。
我省农村集体经济产业类型以特色种养业为主,入股水电站、物业租赁和农产品加工也占重要比例,发展形式以村集体自主经营为主。
二、主要问题
一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推进力度有待加强。二是新冠肺炎疫情对农村集体经济造成不同程度冲击。三是村级层面统筹作用发挥不充分且公共负担重。四是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业务范围受到限制。五是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工作需要加快推进。六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缺乏有效考核激励机制。
三、政策建议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是关键。建议,一是以县域为单位统筹谋划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研究制定“一村一策”发展方案,实行分类指导、差异化发展。二是强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筹能力。三是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四是加大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力度。五是培养一支懂经营、善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队伍。(代丽娜)
(摘自省发展研究中心2022年《研究报告》第9期《关于发展壮大我省农村集体经济的调研报告》,执笔人:梁俊芬、代丽娜、李登峰、冯珊珊、蔡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