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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闭幕 黄楚平出席并讲话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以民主法治力量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24-08-01 10:51 来源:南方日报网络版 【打印】

  7月31日上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楚平出席会议,就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宣讲。

  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广东省促进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就业创业条例》《广东省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广东省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管理条例》《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表决通过关于批准广州等12个市15项法规、决定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2023年省级决算的决议、关于批准2024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经表决,免去李元林的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并接受其辞去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免去陈晓军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批准任命张丽青为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会议还表决通过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黄楚平强调,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重大原则、重大举措、根本保证,深刻把握人大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实践要求,切实当好改革的参与者贡献者见证者,以民主法治力量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保驾护航。要牢牢把握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的部署要求,在健全人大监督工作机制、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和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等方面创新实践,推动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省域样板。要牢牢把握法治与改革的辩证关系,立足地方立法权限,落实好《决定》明确的立法修法事项,深化粤港澳大湾区立法,深化改革攻坚法规供给,加强区域协同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通过立法更好凝聚改革共识、确认改革成果、规范改革过程,为改革参与主体提供稳定的社会预期和规则指引。要牢牢把握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的科学方法,大力弘扬改革开放精神和特区精神,聚焦中心使准劲、真抓实抓使韧劲、善抓会抓使巧劲,全面加强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在机关效能优化提升行动上见行见效,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完成下半年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把改革精神、改革思维、改革方法贯穿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为我省锚定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加力推动经济回升向好作出人大贡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贞琴主持会议,副主任黄宁生、张硕辅、肖亚非、刘雅红、谭玲,党组成员吕业升,秘书长许红出席会议。

  于福文等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全体会议。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陈良贤,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冯键,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同志,以及各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在粤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后,省人大常委会举办第40期广东人大学堂,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所长李雪松就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作辅导报告,本次常委会会议参会人员及省人大机关干部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