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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威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必威体育:印发《必威体育: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开府办〔2023〕35号)
撰写时间: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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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威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必威体育:印发《必威体育:经济

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KPFG2023007

开府办〔2023〕35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必威体育: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修订)》 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政策解读链接 :   /kpszfw/zwgk/fggw/zcjd/content/post_2982695.html

必威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120



必威体育: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

(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解决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住房难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社会住房保障体系,根据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必威体育: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7258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必威体育: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江府〔20084号)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的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本实施办法所称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是指长沙街道和三埠街道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本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家庭。

第三条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要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实施办法。

第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售遵循总量调控、困难优先、满足急需、公开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局职责

第五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工作。市发展改革、监察、财政、自然资源、税务及金融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经济适用住房有关工作。

第六条 市住建局会同市发展改革、财政和自然资源等部门根据市住房需求情况编制经济适用住房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市政府批准执行。

第七条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保证经济适用住房用地的需要,并优先审批经济适用住房规划方案。

第八条 市财政局负责协助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落实建设资金的筹措和专项资金的审批工作。

第九条 市住建局优先办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报批手续,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年度计划的实施和监督计划的落实,对经济适用住房的质量安全和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第十条 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可以接受市政府委托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工程代建工作。

第十一条 市财政局会同市发改局公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中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具体项目。

第十二条 市民政局负责审核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经济状况,出具具体意见。

第十三条 市住建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工作。

第三章 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

(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三)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以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但应当符合住房贷款管理有关规定且取得市住建局准予购房的核准通知;

(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

第四章 建设管理

第十五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按照政府组织协调、市场运作的原则,可以采取项目法人招标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社会责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也可以由市政府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机构直接组织建设。

第十六条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设计坚持标准适度、功能齐全、经济适用、便利节能的原则,优选规划设计方案;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外的基础设施如道路、水电、通信、电视、照明等,同步规划和建设。

第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第十八条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应当按照建筑工程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预算报市财政局审核,并确认其具体的支出金额。建设单位对其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建设单位应当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承担保修责任。有关住房质量和性能等方面的要求,应当在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经济适用住房的施工和监理,应当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具有资质和良好社会责任的建筑企业和监理公司实施。

第五章 价格管理

第十九条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其销售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由市发改局会同市住建局,依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利润率按不高于3%核定;市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按成本价销售,不得有利润。

第二十条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应当实行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基准价格及上浮幅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布。市发改局应当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章 准入和退出管理

第二十一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一)具有必威体育:城镇户籍5年(含5年)以上;

(二)家庭收入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际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第二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购买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期限内向市住建局提出申请。

(二)受理。对符合本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市住建局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按照规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凭证。

(三)审核。市住建局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发放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知。有关职能局协同做好年收入和住房情况的核实工作。

(四)公示。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市住建局公示其基本情况,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五)办理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住建局给申请人办理交房等相关手续;有异议的,由市住建局进行审核,确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并出具书面通知。

(六)轮候。经审核公示通过的家庭,由市住建局发放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知,注明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市住建局综合考虑申请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因素安排轮候。

第二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取得预(销)售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预(销)售。

第二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预(销)售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销售公告。市住建局将全部房源信息通过媒体进行预(销)售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房源位置、数量、基准价格、建设单位、销售方式、售房时间及拆迁安置情况等。

(二)入围排序。市住建局根据房源数量与申请数量的一定比例和申请人住房困难程度排序确定入围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选房顺序以公开摇号方式确定。排序及公开摇号在市公证处及入围市民代表监督下进行,并依法公证。

(三)入围公告。经济适用住房主管局将入围申请人名单及选房顺序在市住建局政务网站上公告。

(四)公开选房。建设单位按照市住建局制定的选房方案进行销售。申请人按照公告的选房顺序到建设单位选房购买,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第二十五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不动产登记局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注明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价格、面积和划拨方式供地。

第二十六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市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市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政府确定,政府可以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当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市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市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当用于解决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住房困难。

第二十八条 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个人,由市住建局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回所购住房,并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对出具虚假证明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实施办法自20241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08325日开府办〔200818号文件印发的《必威体育: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同时废止。如国家、省、江门市对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其他规定的,则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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