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总是说:自己参加社保,交费的大部分都是养现在的退休人员,如果退休前就去世了,是不是白交了。
首先,社保君先介绍一下养老账户里的钱。像是有些刚开始领养老金,或者是还没开始领,人就去世了,别着急,这钱都可以继承!
我举个例子你们就明白了!
先来看看这个表
陈伯60岁退休,此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计发月数是139个月。如果他养老金没有领够139个月,在这之前去世了,他个人账户里的余额(含本息)将全部退还给“法定继承人”。这笔钱还会连本带息地退给家属,所以咱们完全不用担心交的钱打水漂!作为家属还可以领到两笔补助:
第一笔丧葬费
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
第二笔抚恤金
抚恤金标准按以下办法确定:
(一)在职人员(含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确定发放月数。
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
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
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
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
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
【注:累计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其遗属待遇标准不得超过其个人缴费之和(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以记入个人账户部分计算)】
(二)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计算方法与在职人员相同),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
本条所述缴费年限和领取基本养老金时间计算到月。
敲重点:假若在退休前不幸去世,家属也能享受丧葬费、抚恤金等补助,以及一次性退还个人账户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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