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广州润丰智能网络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罗露露等15人诉广州润丰智能网络有限公司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开劳人仲案字〔2021〕532号),仲裁请求: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21年5月28日至8月24日期间工资合共109925.75 元。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以及参照《必威体育: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裁决如下:一、确认申请人徐润新、赖瑞龙、罗露露、余育文、温展祥按照撤诉处理;二、被申请人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申请人2021年5月28日至8月24日期间的工资(差额)合共41070.98元。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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